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身心健康,无重大传染性和精神类疾病。
4. 个人条件、职业能力等方面符合所聘岗位要求。
5. 无失信记录、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无党政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
1. 基本工资+紧缺人才补贴+安家费+课时费。
基本工资按副教授级别起薪。
紧缺人才补贴和安家费可按月发放。
2. 每年三次教育质量奖。
(二)住房待遇
提供校内单人间免费住宿。
(三)配偶及子女
根据配偶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托问题。
(四)其他福利待遇
提供五险二金、工龄工资、年度体检、热费补贴、节日福利等。
(五)高层次人才、优秀博士、外籍博士等实行“一人一议”薪酬机制,具体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