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35周岁以下;
7. 具有音乐人工智能、声学、音频信号处理、计算机听觉等至少一个方面的科研成果或相关工作经历;
8.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EI收录期刊/会议、音乐人工智能相关领域权威期刊/会议(如ISMIR,TIMISR,ICASSP等)发表论文不少于 2 篇;
9. 需提交本人音乐技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表演视频、原创作品的乐谱或音频文件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