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博士学位。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 通过学校讲师职称评审。
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翻译学、日语语言文学、越南语语言文学、泰语语言文学、国别与区域研究相关专业。
2. 区域国别学、世界史、外国哲学专业(本、硕、博至少一个阶段为第1条所示的专业)。
3. 熟悉相关学科及专业的前沿理论、学术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
4. 有一定的学术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5. 高层次人才须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其他项目2项经验。
6. 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酌情放宽。
福利待遇
1. 按事业编制聘用,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厚薪酬待遇,提供可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排工作用房,配备研究生。
2. 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租赁住房约40平方米,若暂未安排住房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税前800元,发放生活补贴时长和租赁住房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按学校最新住房管理政策文件执行)。
3. 安排子女学前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提供优质中小幼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