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历与专业: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副高级职称以上;骨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应为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博士或高级职称者优先。
2. 工作经验:学科带头人应具有5年以上(骨干教师应具有3年以上)口腔医学技术领域教学或临床工作经验,熟悉行业前沿技术。
3. 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能力,能独立设计并实施教学项目;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掌握多媒体教学工具及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4. 职业资格:持有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相关行业认证者优先;双师型教师(兼具教师和技师资格)优先。
5. 其他: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素养。承担口腔医学技术相关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教学,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参与专业建设规划,完善课程体系,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项目落地;主持或参与教科研项目,发表专业论文,开发教学资源,提升学科影响力;指导学生实训、技能竞赛及职业规划,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培
福利待遇
1. 薪资待遇:具体面议。
2. 福利保障
(1)具备科研能力的教师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立项、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科基金项目的教师,享受科研绩效奖励金;
(2)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六险一金;
(3)博士和高级职称教师免费提供教师公寓(含阳台、厨房和洗漱间、家具、家电设备齐全);
(4)教职工餐厅提供早午晚三餐;
(5)符合学校购房政策的,享受购房奖励金;
(6)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和广州市入户条件的教师,其户口可迁入校内集体户,子女可就读附近小学;
(7)学校有独立职称评审权,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优先参加学院高教系列职称评审;
(8)提供国内外访学、进修及培训交流机会;
(9)入职教师子女可享受华立园各层次学校的优惠政策;
(10)每学年免费提供一次教职工体检;
(11)提供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福利物资合年度旅游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