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医学类,具备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及以上。且符合第1条或第2条条件:
2. 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才或其他省级同类同级别人才;(2)省级及以上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3)国家、省级临床重点学(专)科、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3. 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及以上:
(1)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或其他省级同类同级别人才;
(2)省级及以上学会(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3)研究生导师;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
(5)获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6)近三年获省级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排名第一);
(7)填补镇江市专业技术空白,能整体提升本专科医疗水平。
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