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符合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
3.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 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年龄一般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在197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在1974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6. 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福利待遇
1. 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 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相关条件要求的,按规定给予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助等。
3.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或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等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相关人才身份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