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拔尖人才B1岗位
重点选聘创新能力突出,取得较高学术成就,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自然科学类年龄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类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拔尖人才B2岗位
重点选聘创新能力突出,取得较高学术成就,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3周岁。
薪酬待遇:
1.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岗位聘期3 年;
2.聘为教授、博导,每年落实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和2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并额外提供人才岗位绩效,同时,可参加学校年度绩效奖励分配;
4.提供充足的科研支持经费;
5.提供一次性安家费;可购买校内公有住房1套或租住校内人才公寓或领取租房补助;
6.学校为引进的B1岗位人才提供科研工作用房,学院(部)为受聘者提供办公和实验空间,协助组建团队,配备工作助手;
7.根据引进人才配偶自身条件,为引进的人才配偶解决校内安置问题;
8.在学校附属机构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学科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