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端正,科学态度严谨,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或申报时以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学术潜能。
4.已初步选定研究团队或课题组,并与团队或课题组负责人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福利待遇:
(一)富有竞争力的薪酬
“弘毅博士后”:校发年薪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资助后,总额可达40万元起(税前),最高可达58万元。所在单位、合作导师可根据入选者的综合情况给予额外资助。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类)可直接入选“弘毅博士后”。
重点资助博士后:校发年薪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资助后,总额可达28万元起(税前)。
普通资助/科研项目博士后:校发年薪叠加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湖北省及武汉市资助后,总额可达20万元起(税前)。
(二)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
学校实施优秀博士后储备工程,鼓励博士后申报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市等各级青年人才计划,成功入选者可获得叠加资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站期间可申请副高级岗位资格。满足出站条件的博士后,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可申请学校教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成果可计入。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在岗位申请过程中予以倾斜。
(三)安心的生活保障
提供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补贴或博士后公寓,为子女提供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等优质的教育资源,享受武汉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口腔医院及校医院等4家门诊优质的综合医疗服务保障和日常便利诊疗。
(四)健全的激励政策
对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学校发展中取得突出业绩的博士后,学校每年进行表彰奖励。
鼓励博士后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隔年组织“武汉大学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对优秀的参赛团队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推荐至湖北省和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作为博士后(项目负责人)申请副高级职称资格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