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范围及对象
1.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 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对党忠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高校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嗜好。
4.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完成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5. 在求学和工作期间表现优良,没有受过处分。
3. 具有扎实的演唱功底、有高校合唱团指挥经验,能够独立创排合唱团队的演出曲目,完成声乐指导及演出指挥工作;
4. 具有扎实的钢琴演奏水平,有一定的视奏能力,同时具备钢琴即兴伴奏能力、即兴改编乐曲风格能力、独立完成出谱工作者优先;
5. 对流行歌曲改编合唱有精准的理解与判断,能够独立完成作品的声部改编(增加或删减声部)、有和声编排能力者优先;
6. 对时下的合唱有清晰的判断,能够捕捉到合唱发展的新动态并运用到团队;
7. 善于沟通,合作意识强,能够高效地与学生、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沟通。
福利待遇
1. 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并为每位教职员工提供完善的薪酬晋升机制和职业发展计划。兼职人员待遇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2. 学校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餐补、通讯补、房补、工龄工资,其中房补6000元/年,分月发放。
3. 寒暑假带薪休假。
4. 法定节假日过节费及各项福利。
5. 五险一金、年度体检、教师公寓。
6. 各类培训进修机会:校外进阶提升班,寒暑假出国交流考察学习,高校间交流研讨会,校外专项培训以及挂职锻炼等。
7. 年终奖金丰厚,每年斥资百万奖励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最高奖金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