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申请从事第二站及以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获博士学位的年限不受限制;
3.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研究潜力。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得国家A类资助的博士后人员。
福利待遇
1. 进站博士后可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入选后享受国家资助,资助期限两年,资助标准为A类28万/年,配套博士后科研资助8万元;B类18万/年;C类12万/年。经费资助期限两年,每年(15 + 1.5)万元;
2. 享受甘肃省相关博士后政策支持。按规定享受学校住房政策;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缴存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学校提供每年10万元科研经费;流动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贡献提供业绩奖励。享受各类经费总额每年不低于90万元(含国家A类资助经费28万及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学校薪酬标准:25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