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学术道德,身心健康,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民主,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在相关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备引领学院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带领相关专业群冲击高水平群的能力和师资队伍管理经验;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及高级职称,具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者优先;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能全职到岗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福利待遇:
1. 薪酬与福利按照学校现行标准执行。
2. 享有带薪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周末双休)。
3. 全职人员缴交五险一金。
4. 学校配套学历学位提升的鼓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补贴。
5. 入职满一年教职工享学校组织的健康体检。
6. 新教职员工首次报到给予路费报销;外省教职工享受每年路费补贴。
7. 使用学校电话卡,每月享受学校规定标准的话费补贴。
8. 教职工在校园指定食堂窗口用餐,享受优惠价格。
9. 符合石狮市新市民积分条件,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认定后达到积分条件可以享受子女积分入学、积分免费培训、积分购房最高12万元补贴等优惠政策。
10. 符合申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条件,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认定后可以获得泉州市政府相关补贴。
11. 享受学校规定的教师进修、学历提升、学习培训、职称评聘、推优评先等政策。
12. 初次在泉就业的应届生符合“涌泉行动”政策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最高5万元。
13. 首次来泉就业的毕业生,符合政策条件的,可申请“优才卡”享受政策服务和商超消费打折。
14. 青年类立项通过的高层次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享泉州市政府每个项目最高30万的经费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