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或副高职称,35周岁以下。
2. 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相关专业。
3. 熟悉和掌握职业教育理念,能胜任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有本科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发表过高水平学术成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优先。
4. 业绩突出者可突破条件。
福利待遇:
1.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国内应届毕业生未按期毕业的,本录用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