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年龄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7.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8. 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 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 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 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10. 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专业审核以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学历资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审核以认证为准。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11.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
1. 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2. 对符合三明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完成三明市人才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3. 对符合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