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2.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福利待遇:
1.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