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2.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术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3. 取得或按期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硕士与博士专业应当相近或符合交叉学科需要,博士学科方向与招聘需求相符。
4. 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 应聘教师岗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曾入选或依托我校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领军以上层次等同类人才项目者,不作年龄限制;应聘管理教辅通用岗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 招聘专业:(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070501)自然地理学、(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13)建筑学、(0814)土木工程、(0815)水利工程、(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23)交通运输工程、(082802)农业水土工程、(0851)建筑、(0855)机械、(0858)能源动力、(0859)土木水利、(0861)交通运输、(090707)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碳达峰碳中和(自设学科)、物流工程(自设学科)、车辆新能源与节能工程(自设学科)、可再生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自设学科)、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工程(自设学科)、土木工程材料(自设学科)、土地工程学(自设学科)
7. 最低任职类型: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