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获得或近期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 拥有化学、材料、催化等相关领域研究经历;
3. 具有从事催化剂和催化工艺研发和催化加氢经验者优先考虑;
4. 具有较强的英文研究论文读写能力;
5. 身心健康,热爱科研工作,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责任心,善于团队协作;
6. 具备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1篇以上。
福利待遇
1. 青岛能源所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事业单位中级岗位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在站博士后平均年收入20万/年(税前)。
2. 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每年组织2次遴选,资助等次:进站一等60万/人、二等40万/人、三等20万/人,站中10万/人(资助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