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人才类别及引进条件:热爱祖国,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主要分为以下八个类别:(一)A 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海内外人才。(二)B 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海内外人才。(三)C 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海内外人才。(四)D 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省级领先水平的海内外人才。注:以上四类人才未尽事宜详询人事处工作人员。(五)E类: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主持或参与),或全国教材建设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2)理工类人才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5 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人才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项,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 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3)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六)F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业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年龄、业绩条件分为F1、F2 两档:1.F1 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理工类优秀博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或顶级会议发表论文2 篇及以上;(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或顶级会议发表论文4 篇及以上。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优秀博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 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 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 篇及以上);(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 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 篇及以上)。2.F2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业绩条件较好。年龄在41 - 45周岁的理工类优秀博士,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符合以上条件且具有两年以上工程实践经历的人才,可优先考虑。年龄41 - 45周岁的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优秀博士,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外语和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七)人才团队:团队一般由5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 1 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要求),团队带头人应为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条件,团队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成员占60%以上。(八)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招聘公告。2. 专业要求:化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物理学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光学工程类、生物学类。
福利待遇:1. 引进待遇:学校提供的待遇见下表。待遇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缴纳。(人才团队待遇参照学校团队引进相关文件执行)(一)基本待遇:(1)A、B、C、D类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面议;(2)E、F类人才待遇如下表:注:人才津贴按照衢州市相关人才政策执行。业绩特别突出,但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会议研究可按E类引进,购房补助面积、安家补助、科研启动费按E类待遇,薪酬按其实际所聘岗位等级发放。购房补助面积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按购房时间所在半年度市房管部门统计的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计,具体根据衢州市相关文件执行。(二)安家补助发放标准:(1)A、B、C、D 类高层次人才:考核一事一议,安家补助发放标准根据合同进行。(2)E、F 类高层次人才:根据考核通过完成时间追加发放安家补助,标准如下表:完成时间 E类追加安家补助 F类追加安家补助3年 10万元 10万元2年 40万元 30万元1年 80万元 60万元(三)其他:(1)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青年教师公寓,使用期限 2 年。若遇公寓紧缺,则提供 2 年的租房补贴,根据相应标准予以报销。(2)学校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或转学等有关事宜。(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由学校支付的安家补助和租房补贴在享受较高待遇一方的引进政策外,另一方根据引进政策,享受一半的待遇。(4)学校按规定给予应邀来校面试的人才报销一趟来回差旅费用。(5)特殊人才及以整个团队引进的政策待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研究确定。薪酬(万元/年)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安家补助(万元)科研启动费(万元) 人才津贴(万元/年)理工科 文科E 类 按岗聘 60 60 - 140 30 - 90 15 - 45 2F1 类 按岗聘 60 40 - 100 10 5 2F2 类 按岗聘 60 30 - 90 10 5 2(6)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教授或副教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7)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具体参照学校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