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成退休或提前退职(退役)手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德良好,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胜任并完成相关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和教研、科研任务。
3、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项目或在重要期刊发表过有影响论文。
4、能够承担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和学校(学部、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专职教师。
2、职称评定(符合省级评定条件者)不设名额比例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