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 具备北京市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有工作经验者及其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
4. 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5. 学术水平高,在医疗、科研、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具有国内外知名医院相应任职经历者优先。
6. 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
7. 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我院两院区工作。
8. 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福利待遇:
1.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