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 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称资格和工作能力;
6.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备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8.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8月29日(含)以后出生;
9.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10.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福利待遇: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