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忠诚于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4.硕士及以上学历,戏剧影视表演相关专业毕业。指导学生获得专业奖项或成功参演知名作品者优先。
5.具备扎实的表演功底和舞台、影视表演实践经验,熟练掌握表演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关心学生成长发展。
福利待遇
(一)薪酬
1.根据学校工资体系和标准确定薪酬待遇。
2.博士入校即可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另可享受博士学位津贴。优秀者可实行协议工资。
3.计算机、化工、医护、思政等有关专业另有专业补贴。
(二)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有13个月工资。
2.享受双休、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带薪休假。
3.享受教师节福利、健康查体、大病补贴等待遇。
4.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就近入学问题,对符合学校岗位任职资格的家属,直接在校内安排工作或帮助解决工作问题。
5.学校提供校内公寓租住,校外租房享受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
6.引进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通过绿色通道跨层级竞聘至高级岗位,达到学校直聘教授、副教授条件,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三)地方政府引才补贴
我校引进的各类人才,可根据对应符合条件享受地方政府不同级别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