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忠诚于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戏剧与影视学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行业职称证书或行业资深从业经验者优先。
5.在影视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和艺术成就。具备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推动学科发展,带领团队开展创作和教科研工作。
福利待遇
1.薪酬:根据学校工资体系和标准确定薪酬待遇。博士入校即可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另可享受博士学位津贴。优秀者可实行协议工资。计算机、化工、医护、思政等有关专业另有专业补贴。
2.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有13个月工资。
3.享受双休、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带薪休假。
4.享受教师节福利、健康查体、大病补贴等待遇。
5.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基础教育就近入学问题,对符合学校岗位任职资格的家属,直接在校内安排工作或帮助解决工作问题。
6.学校提供校内公寓租住,校外租房享受租房补贴(不超过3年)。
7.引进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通过绿色通道跨层级竞聘至高级岗位,达到学校直聘教授、副教授条件,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8.我校引进的各类人才,可根据对应符合条件享受地方政府不同级别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