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福利待遇
1.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按比例额外享受宁波市政府给予的薪酬补贴,补贴3年。
3.提供丰厚的安家待遇(含上级部门人才奖励经费)。可选择低价优惠购买180平户型学校人才房+奖励经费,或选择申领安居补助+奖励经费。
4.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5.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6.学校提供全装修的过渡人才公寓,拎包入住。
7.协助推荐配偶工作,安置子女入学。
8.学校6家直属附属医院提供医疗保障。
9.可认定为宁波市特优人才,享受宁波市在落户、出入境、出行、旅游、健身等各方面优惠政策。
10.鼓励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入职我校的人才来校实地访问洽谈,本人及随行家属可按之江驿站相关要求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待遇欢迎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