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需求专业:机械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测绘科学与技术, 交通运输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人工智能
2.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福利待遇
1. 依托我校获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学校提供以下支持待遇:
(1)聘任岗位:正式事业编制,聘为教授、博导;
(2)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制待遇(不低于校内强基教授团队负责人待遇);
(3)住房安家:除依照规定享受国家和陕西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外,学校另提供丰厚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同时按校内政策提供人才房(不低于130平方米);
(4)科研经费:除依照规定享受国家拨付的科研经费外,学校另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进行配套,特别优秀的“一事一议”;
(5)学术环境: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和实验空间,保障研究生和博士后招生指标,支持组建青年学术团队;
(6)子女配偶:子女享受陕西省一流的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7)人才服务:协助申领陕西省“三秦优才卡”,可享受出行、户籍、教育、医疗、住房、居留、海关、外事侨务、创新创业、旅游、银行、保险等多项绿色通道或人才便利服务。
2. 特别说明:进入“海外优青”终审答辩环节未入选者,按学校引才政策,经评审后可聘为准聘教授、长聘副教授或准聘副教授,并纳入学校“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同时,学校协助申报陕西省引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可获得陕西省相关规定的免税生活资助经费(视同政府奖金)和科研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