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并取得优秀成果,在同领域同龄人中处于先进水平。
3.我校博士毕业生申请进站,原则上不得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不招收党政机关干部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普通全职博士后:
(1)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三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专业基础扎实,近三年取得一定的创新型研究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契合流动站学科发展需求,并具有创新性。
6.师资博士后:
(1)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三年,自然科学类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人文社科类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2)本科、硕士、博士至少有一个学习阶段为本校以外的双一流高校。
(3)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
福利待遇
1.普通全职博士后
按《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发放薪酬,如果在站期间获得国家项目的全职博士后,出站后可申请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师资博士后
按《湖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发放薪酬,达到出站条件,原则上可按公开招聘教师的程序报学校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学校编制内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