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获得博士学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科研兴趣浓厚,具有敬业精神,符合学校专任教师招聘条件和相应业绩要求;
3、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
4、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福利待遇
1、基本薪酬
学校支持经费每年约22万元(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不含用人单位和团队的支持经费)。
2、叠加薪酬
享受国家或湖北省(含属地)财政支持博士后补助(进站第1~2年,每年不少于10万元)。学校鼓励用人单位和团队自筹经费叠加支持。
3、业绩奖励
执行学校教学科研业绩绩效奖励政策,上不封顶。
4、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等次,每年2 - 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