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不得为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不得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9.不得为现役军人;
10.不得为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11.不得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2.不得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3.不得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4.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