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2025年拟选聘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0名。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或急需专业领域的博士学位人员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家属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人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8、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学位人才招聘计划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9、029交叉学科研究岗为部分二级单位设置的用于招收具有交叉学科研究背景的科研人员,本岗位需要应聘者结合所学专业和目标学院的研究领域开展工作。要求应聘者具有学科交叉融合的能力和潜力,研究方向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10、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1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1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3、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福利待遇
1.博士学位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相关待遇将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政策,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发放办法请与招聘二级单位负责人联系。
2.为引进人员安排子女入园入学,学校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附属第一幼儿园、附属第二幼儿园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