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招聘对象为2025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名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招聘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福利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合约期满后自动终止。
2.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原则上按照50000元/年(税前)执行(含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由学校代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