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年龄要求:到校在岗期间年龄70周岁以下。遵守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胜任本学院开设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学科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任务,参与系部教研教改,指导青年教师。所需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等电子信息类专业。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丰富企业工作经验、高级职称者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