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应聘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
2.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及军事学、教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学科学习经历,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须有社保证明。
4.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国防教育工作。
5. 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具有履行军事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学研究能力,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2. 失信被执行人员。
3.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人员。
4.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5. 提供信息不真实,应聘过程中出现诚信不端行为人员。
6. 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
7. 逾期不能报到人员。
8. 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3. 岗位职责:1. 承担我校军事类课程授课作;
2. 承担军事类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工作;
3. 承担国防教育实践教学工作;
4. 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待遇按学校同职级专业教师有关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