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6.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7.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限项要求
1、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3、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
l 岗位
事业编制,教授岗位,博士生导师,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倾斜支持。
l 待遇
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等(含国家配套)+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学校缴纳部分;提供校内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l 办公条件
良好的科研平台、办公用房和实验场地。
l 团队建设
根据工作需求,特设编制。以外部引进或内部通选的方式姐建科研团队。
l 子女教育
附属中学、小学优质基础教育,子女入学无忧。
l 人才服务
陕西省“三秦优才卡”可享受户籍办理、医疗保健,交通服务、旅游服务、子女入学等省内多项绿色通道和人才便利服务。
特别说明:依托我校申报进入会评阶段但未最终获得支持者,学校优先以教学科研岗位引进,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科研配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