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人才类别要求:具有良好学术底蕴和发展潜力,学术水平较高,科研业绩丰硕、代表性成果质量高;研究方向契合学校科研 / 教育教学团队需求,能胜任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教育教学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者,学术水平要求可适当放宽;
2. 年龄要求:35 周岁以下(1989 年 8 月 14 日以后出生);
3.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专业要求:与学校交通工程、力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重点学科及科研团队需求匹配(具体以附件岗位表为准,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
5. 禁忌要求: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在读非应届博士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者;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者(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 / 直系血亲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秘书、人事、财务、纪检及直接上下级领导岗位);
6. 海外 / 自设学科补充:同序号 1“海外 / 自设学科补充”;
7. 备注:本次共选聘 36 名,C 类人才为主要需求类别,具体岗位数量及细分专业以附件为准
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享受学校青年人才专项补贴;
2. 成长支持:纳入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配备导师指导科研与教学,优先参加教学能力培训;
3. 聘用管理: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4. 其他:享受学校青年人才公寓或住房补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