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人才类别要求:博士生导师,需主持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或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
2. 年龄要求:45 周岁以下(1979 年 8 月 14 日以后出生);
3.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专业要求:与学校交通工程、力学、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重点学科及科研团队需求匹配(具体以附件岗位表为准,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
5. 禁忌要求: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在读非应届博士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者;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者(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 / 直系血亲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 近姻亲关系,不得应聘秘书、人事、财务、纪检及直接上下级领导岗位);
6. 海外 / 自设学科补充:海外院校或国内自设学科毕业者,专业名称不一致时,需提供在校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学科证明,由用人单位综合研判
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按河北省事业单位及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对应人才层级专项薪酬;
2. 人才支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实验室建设支持,优先纳入国家级 / 省部级科研团队;
3. 聘用管理: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取消聘用;
4. 其他: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住房、子女教育、医疗保健等配套保障(具体按学校人才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