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应的学历、学位;
3. 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
4. 具有高校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成退休或提前退职手续,身心健康,能全职到我校工作,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
福利待遇:
1. 工资标准参照校内自有专任教师、全职特聘教授薪资标准执行,具有博士学位者另发放博士津贴。对于紧缺急需专业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情况,实行一人一议。
2. 外地来校工作的银龄教师可入住专家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