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品行端正,热爱科研,即将或已经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应在35周岁(含)以下。
2. 申请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2)主持省部级项目或主要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排名前二);(3)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三)。
3. 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创新探索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英文实际应用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
4. 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福利待遇:
1. 全职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年薪(含五险一金)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税前),出站考核优秀、突出者一次性给予奖励性补贴10 - 22.5万不等。
2. 全职博士后可申请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人才专项,获得3 - 8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在站期间所获科研成果参照学校在职在编人员相关办法执行。
3.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由人事处具体负责。
4. 根据学校人才招聘相关政策,全职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突出者,可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作为人才引进。
5. 全职博士后可申请入驻学校教师公寓,住宿费可享受在职在编教师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