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心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海外经历者优先考虑;
4. 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具有承担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的经验,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和人才称号,或在国家级学会担任重要职务;
5. 具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能力。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专注于所从事岗位的管理与服务。
福利待遇:
1. 医院会根据应聘人员的相关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相关待遇(安家费、省属事业单位编制、省会城市落户、科研启动资金等),具体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