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 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4.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确属高、精、尖、缺相关专业的,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4月10日;6.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