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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聘网-职位详情页,科研、教学、临床医疗岗位

科研、教学、临床医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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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图标 天津
工作经验图标 经验不限
教育经历图标 博士
职位描述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口腔医学
教学科研
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记载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利待遇: 1.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可申请补检一次。 2. 考察由医院人事科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工作业绩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工作业绩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3.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后聘用。
工作地点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地点图标地点圆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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