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具有正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两院院士;(2)国家级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 类)(原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农业科研杰出人才;(5)“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第一完成人;(7)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支撑项目主持人、“863”计划项目主持人或主题专家组专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农业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行业公益项目主持人等);(8)其他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由研究所组织考评专家组对其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建议。(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第 1 完成人;(2)主持国家科技计划中软科学研究重点或重大项目,或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重大项目;(3)对近 3 年内从国外或所外引进、具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与人才引进政策配套,予以特殊考虑;(4)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5)入选省级人才计划(工程)的第一层次人才;(6)在研究所特色学科、传统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取得同行认可突出业绩的专家。(9)年龄 45 周岁(含)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第(1)、(2)、(3)条或第(1)、(2)、(4)条:(1)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身体健康;(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获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发展潜力较大;(3)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或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7 名,二等奖前 5 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或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领域国内外主要期刊发表 5 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4)青年拔尖人才、“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 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英才计划”院级入选者等。
福利待遇:1. 聘任为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2. 提供科研经费、办公和实验用房;3.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研究所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