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学校支持条件:
1.资源配置
聘任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提供研究生专项指标,配置独立的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应配套资源;配备工作助手,也可自行组建学术团队。
2.薪酬待遇
(1)聘期内年收入不低于60万元;
(2)实行薪酬动态增长机制。
3.科研经费
国家提供100-300万元科研经费,学校按照国家提供经费进行不低于1:1配套,同时再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省市配套支持。
4.生活待遇
提供200万元生活补助;提供周转过渡房;享受公费医疗,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等生活问题。
5.特别说明
依托学校申报海外优青项目未入选者,按照省市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入选学校相应层次引进人才,享受相关科研支持及生活待遇,纳入学校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优先推荐申报山东省泰山学者等人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