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
2.具有艺术学学科背景(舞蹈学方向)。能够胜任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等男班教学及舞蹈学专业科研工作。
3.引进者于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4.身体健康,能较好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积极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及“双一流”建设等实际工作的意愿。
6.学术造诣较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或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能对我校学科与专业建设起较大促进引领作用。
根据报名人才情况首先进行分析研判,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西安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按照《西安体育学院学院公开招聘办法》执行;符合调动条件的按照国家相关人事制度执行。符合我校岗位聘任直聘条件的人员,将直接聘为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特殊人才待遇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