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优秀博士研究生。
2.传播学或艺术学专业,本科阶段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具备体育赛事传播专业能力(解说评论、主持报道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有一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3.引进者于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4.身体健康,能较好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5.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有积极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及“双一流”建设等实际工作的意愿。
6.学术造诣较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已取得显著成绩或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公认,能对我校学科与专业建设起较大促进引领作用。
根据报名人才情况首先进行分析研判,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照《西安体育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详见西安体育学院官网);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按照《西安体育学院学院公开招聘办法》执行;符合调动条件的按照国家相关人事制度执行。符合我校岗位聘任直聘条件的人员,将直接聘为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特殊人才待遇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