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要求:
计算机类、机电控制类、医学类、基础理学类、仪表仪器及测试技术类
任职要求:
1.A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其他经学校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
2.B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重要国家级平台负责人;国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其他经学校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周岁。
3.C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负责人;《Nature》《Science》《Cell》期刊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省部级科研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入选者;江苏省特聘教授;其他经学校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福利待遇:
1.A类:面议。
2.B类:
(1)薪酬待遇:税前年薪不低于80万元。
(2)安家补贴:不低于200万元。
(3)启动经费:人文类不低于70万元,理工类不低于200万元。
3.C类:
(1)薪酬待遇:税前年薪不低于60万元。
(2)安家补贴:不低于100万元。
(3)启动经费:人文类不低于40万元,理工类不低于100万元。
说明:特别优秀或特别紧缺的领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他支持措施:
优先支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入选者可叠加享受有关待遇(地方支持具体以当年度政策为准)。
1.江苏省“双创计划”: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江苏特聘教授: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税);对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分别提供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50万元的科研经费(如在海外已取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可直接通过“举荐制”渠道申报)。
3.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万元的购房补贴、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4.苏州市优秀人才专项奖励:最高40万元/年,累计不超过120万元。
5.在苏州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3倍。
6.学校提供的高质量成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