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科战略人才: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崇高声誉和极大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的大师级学者。
2. 学科杰出人才:国家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或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极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杰出专家学者。
3. 学科领军人才: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或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声誉和显著影响力,取得一流学术成就的领军专家学者,不超过 50 周岁。
4. 学科拔尖人才:省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或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取得重要学术成就的拔尖专家学者,不超过 45 周岁。
5. 学科菁英人才:省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或在本学科领域有创新性成果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分为 A 类和 B 类。申报“学科菁英人才”A 类岗位资历条件为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学术条件要求与特任教授岗位要求一致。申报“学科菁英人才”B 类岗位资历条件为年龄不超过 36 周岁,学术条件要求与特任教授岗位要求一致。
6. 青年优秀人才:分为 A 类和 B 类。申报“青年优秀人才”A 类岗位资历条件为年龄不超过 32 周岁,学术条件要求与特任副教授岗位要求一致。申报“青年优秀人才”B 类岗位资历条件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学术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自然科学类学科近 5 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国际 T2 论文 1 篇及以上;近 5 年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项及以上;近 5 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1 项及以上;博士毕业于世界排名前 300 名的海外高校(泰晤士高等教育最新排名),或本硕博毕业于世界排名前 300 名高校(泰晤士高等教育最新排名)。
福利待遇:
1. 学科战略人才:年薪 ≥200 万元,其他待遇面议,安置配偶。
2. 学科杰出人才:年薪 ≥150 万元,其他待遇面议,安置配偶。
3. 学科领军人才:年薪 ≥100 万元,安家费 100 - 150 万元,科研启动费 100 - 500 万元,符合条件安置配偶。
4. 学科拔尖人才:年薪 ≥60 万元,安家费 70 万元,科研启动费 25 万元,符合条件安置配偶。
5. 学科菁英人才:A 类岗位人才聘为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年薪 ≥35 万元,科研启动费 20 万元,安家费 45 万元,符合条件安置配偶;B 类岗位人才聘为特任教授(特任研究员),年薪 ≥25 万元,科研启动费 20 万元,安家费 35 万元,符合条件安置配偶。
6. 青年优秀人才:A 类岗位人才聘为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年薪 ≥25 万元,科研启动费 15 万元,安家费 30 万元;B 类岗位人才聘为特任副教授(特任副研究员),年薪 ≥15 万元,科研启动费 10 万元,安家费 20 万元。
7. 引进人才全面享受国家、湖北省和学校相关计划(项目)配套支持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湖北省人才项目,申领楚才卡,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优质服务,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绿色通道、免旅游门票等。
8. 学校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9. 学校大力支持各类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或加入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
10. 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聘任至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11. “长大学者”岗位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直接认定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12. 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长江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长江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享受荆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最优质教育资源。
13.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周转住房,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
14. 学校拥有两所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引进人才可享受最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