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应聘“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的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治 学严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
2.32周岁(含3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申报上 年度12月31 日。
3.具有以下海外留学背景条件之一的人才:
(1)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 知名企业研发机构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已经来校工作的,申报时间应在1年以内。
5.科研成果要求:
(1)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部:以第一作者在Nature、Science、 Cel1 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或在卓越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含顶级期刊1篇); 或在卓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
(2)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学部:以第一作者在 Nature、
Science 、Ce11 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 论文2篇;或在卓越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顶级期 刊1篇);或在一类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含 卓越期刊3篇)。
(3)工学部:以第一作者在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或在卓越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顶级期刊1篇); 或在一类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含卓越期刊2 篇 ) 。
(4)人文与管理学部:以第一作者在卓越期刊及以上期刊 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顶级期刊1篇);或在卓越期刊上发表论 文3篇;或在一类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含卓越 期刊2篇)或在一类核心期刊及以上上发表论文5篇(含卓越期 刊1篇)。作品入选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或参加国际级、 国家级艺术学科权威专业展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成果可相 当于卓越期刊1篇(仅限1篇)。
福利待遇:
“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如下待遇:
1.由学校聘任为“旗山学者”,授予聘书,聘期五年,期满 后不再续聘为“旗山学者”,按正常条件聘任。
2.聘期内,享受10万元/年的“旗山学者”岗位奖金(税前,分12个月发放),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含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以及改 革性补贴(提租补贴)。
3.聘期内,给予科研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每人30万元、人 文社会科学类每人10万元(含引进时已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
4.给予安家补贴40万元(含引进时已享受的安家费、购房 补贴,分6年等额提供)。
考核管理:
1.学校与入选者签订“旗山学者”聘用合同,明确 其岗位职责和目标,并根据其制定的聘期内科研经费预算计划, 分年度拨付科研资助经费。
2. 旗山学者按聘用合同实行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旗山学者”聘满两年后,入选者需提交中期考核工作总结,由 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学校代表依据“旗山学者”合同规定的岗位 聘期内基本任务和目标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 校将中止合同,停发其岗位奖金,同时冻结科研资助经费。“旗 山学者”聘期届满后,入选者提交期满考核工作总结,由各学院 学术委员会及学校代表依据“旗山学者”合同规定的岗位聘期内 基本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
3. 本计划入选者在聘期内调离学校的,学校将中止 合同,停发其岗位奖金(或年薪),同时冻结科研资助经费。
4.本计划入选者在聘期内入选国家级或省级各类 人才项目的,岗位奖金与科研资助经费等相关待遇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