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一般为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急需紧缺专业领域可实行“一人一策”适当放宽。
2. 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3. 一般为脱产全职人员,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可接收在职工作人员。
福利待遇:
1. 全职博士后薪酬待遇税前35~49万元/年,包含海南省博士后日常资助15万元/年、全国重点实验窒补贴6万元/年、崖州湾科技城补助8万元/年、日常工资20万元/年。
2. 支持申报各类博士后项目计划,如海南省科研项目资助15万元/年、海南省面上项目资助10万元/年、博新计划项目经费8万元、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自科8万元/社科5万元、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自科18万元/社科15万元。
3. 全职博士后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在编职工同等待遇。
4.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聘为青年研究员(青年副研究员);具备中级职称,进站满2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不满2年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5. 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