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须符合岗位需求目录,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之前。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号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专硕,以本科学历(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报名者需取得规培证。
9.专业要求:中医、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