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以国(境)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为主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本学科SCI、SSCI、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
工作职责:
1.按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本学科SCI、SSCI、CSSCI来源期刊上以贵州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学术论文。
2.积极申请各类科研项目和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
3.承担设站学院安排的助教工作,完整旁听一门及以上相关学科课程,进站第二年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4.完成学校规定的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申请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完成学校、设站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相关待遇:
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总薪酬由基本工资、生活补贴、科研补贴和绩效津贴四部分构成。师资博士后I类出站条件总薪酬为75万元,II类出站条件总薪酬为65万元,III类出站条件总薪酬为55万元。出站条件详见《贵州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出站条件表》。
2.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按照基本工资10000元/月、生活补贴1000元/月、科研补贴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24个月的薪酬,出站时按照出站条件一次性补齐剩余薪酬。
3.师资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两年,一般不能延期出站。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的,延期不超过一年,延期期间所有待遇减半发放。为保障其社会保险的延续性,学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4.师资博士后的课时津贴按照副教授的课酬标准执行,课时津贴不计入在站总薪酬。
5.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超出相应出站条件的部分,按照学校科研奖励办法发放奖励绩效,不计入在站总薪酬。
6.符合出站考核标准并留校工作的师资博士后,学校按照其入站当年人才引进政策发放基本引进待遇(包括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若其符合“一人一议一策”引才政策,则按照该政策面议引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