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从事公共体育教学、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科学研究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恪守职责,依法执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优秀文化,传递正能量。
5.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规范教学程序,系统承担相关课程的讲授,做好规定的课程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务以及群众体育活动指导、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等;授课年课时量不低于384学时。
6. 严谨治学,潜心问道,掌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7. 积极参与教学团队建设,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理论,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8.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及课程建设,参与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讲义编写,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建设项目。
9. 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和进修,服从学校、学院及教研室工作安排,完成其他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2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为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5. 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6.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7. 具备公共体育课教学能力,专项:游泳。
8. 招聘岗位学位要求:教育学/体育学硕士或博士、其他专业有运动经历且成绩特别优秀者的硕士或博士。
9. 招聘岗位运动员等级要求: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需同时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博士研究生不受运动员等级资格限制。